天博
手机:13463691100
电话:13463691100
邮箱:admin@hbsanshi.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999号03-1844号
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17日—24日,报名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现场人工核查时间:6月17日—25日(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17日—25日23:59,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3日—6日。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布《关于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得知西藏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为6月17日—24日,具体报名详情如下: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注册报名。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往年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天博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申请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链接:,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一学历即可;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市八一北路,西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请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报平成网上缴费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科目120元/科,主观科目180元/科。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报考】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考指南2024年各省报名时间及入口
需要更多2024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资料,可以联系中大网校注册城乡规划师助教老师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