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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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博天博受市政府委托,现就我市2021年城乡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来,我市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和“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目标,研究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统筹保护和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具有宁波特色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着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是全力配合《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编制,打造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规划沪甬大通道,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体系,合理布局重大产业空间,推动区域协同融合发展。二是唱好杭甬“双城记”,落实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战略,深化杭绍甬、甬舟、甬台等区域一体化合作,推进杭州-宁波都市圈能级提升、交通互联、产业共建、公服共享、生态共保。三是编制出台《宁波都市区建设行动方案》,提升宁波主城区能级,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推进市域一体化步伐。
2.加快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一是以“三调”为基础,基本形成全域全要素现状“一张底图”,完成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双评估”。二是提出与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相匹配的“一体两翼多节点”市域城镇空间布局和“三江三湾大花园”生态魅力格局,奠定市域国土空间结构的“四梁八柱”。三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城市未来建设发展趋势和诉求,稳步推进“三区三线”两轮试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开展综合交通、工业集聚区等重要专项规划编制,深入研究关系城市未来发展的核心问题,均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二是以“1+27+N”规划编制框架为主体,加强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重大专题的衔接,探索“规划一支笔”制度,加强市级对区县(市)的统筹和指导,确保省市重大战略、重点平台和重要设施精准落地。三是组织开展了《甬江两岸协同发展规划》《象山港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东钱湖-福泉山片区规划》《翠屏山片区概念规划》等重点片区编制,从更高的视野、更大的范围研究论证重要片区功能定位及结构,重构宁波全域空间布局。四是支撑和服务重大线性工程选址论证及规划建设,推进市轨道交通第三轮建设规划、宁象市域(郊)铁路、鄞州大道快速路等多个重大项目,开展杭甬运河宁波段外围通道、沿海危化品管廊带选线研究,提升城市的安全和韧性。
4.推进详细规划编制与管控。一是严格履行控规论证、审议、公示、审批等工作环节,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定规划支撑。今年市六区共调整控规127次。二是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会同各区县(市)每地选择1-2个村庄作为试点,为下步全面推进村庄规划总结经验。
1.优化重大战略平台空间布局。一是推进大东部地区统筹发展,全力推进甬江科创大走廊和甬江实验室建设,推动东方理工大学等创新平台选址谋划与落地保障。二是高水平谋划姚江两岸与铁路西枢纽临空经济示范区协同发展,促进城西地区双心联动,激发城西地区跨越式发展。三是以前湾新区沪浙合作区建设为契机,打造“余姚-慈溪-前湾”北部城市副中心。四是深化文创港和甬江两岸规划建设,加大“三江六岸”规划、开发、建设、保护的力度,提升我市整体形象。五是以象山港区域协同为机遇,优化湾区功能和整体布局,强化滨海地区规划设计管控,打造“蓝色港湾、海洋公园”。
2.高效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土地储备出让统筹机制全面落实,推行“标准地”“亩均论英雄”用地机制,聚焦存量用地盘活,以“挖存量、调结构”为主线,积极探索和创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手段和方式,不断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扎实做好市区住宅用地“两集中”工作。加大空间指标、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统筹力度,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落地。
3.强化城乡风貌引导与管控。一是加强重要项目方案审查。分级分类开展城市重要项目方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决策科学性、权威性。二是完善15分钟社区生活圈。落实以人为本的城市生活理念,聚焦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和土地资源紧张问题,重点探索存量挖潜更新方式,推动社区整体品质提升。三是建立完善从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实施性城市设计的多层级风貌编制管控体系,注重城乡风貌的整体提升和特色打造。四是组织编制了《庆安会馆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等多个城市设计项目,从历史文化、功能布局、建筑形态等多维度提出空间设计方案。
4.扎实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一是做好年度规划编制。完成海曙鼓楼公园路、郡庙天封塔、奉化西街南大路等3个历史文化街区,镇海十七房、鄞州童夏家等8个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指导各地编制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报省政府审批。二是做好2021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评估复核工作,梳理工作台账,优化迎评方案。开展余姚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三是加强街区更新模式探索和历史地段开发利用方案指导。深化老外滩国家级步行街、中医药特色街区等改造项目方案,推进德记巷等历史地段开发利用。
1.健全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配套政策,起草了《宁波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规定》,理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完成《宁波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发布《宁波市城市设计导则》《宁波市建筑景观设计指引》《宁波市一般地段规划管控指引》等多层次的景观风貌设计技术指引。研究起草住宅和商办建筑的管控规定。
2.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一是谋划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智治“1+3”场景集成应用。加快建设“耕地智保”场景,“保好耕地‘一件事’”成功入选省首批数字政府系统“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应用项目清单。二是推进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构建“一库一图一箱和X场景”体系,项目列入数字政府十二大标志性工程,基本建成“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的精准落地。三是全力推进实景三维数据库建设,打造基于“实景三维”的数字孪生本底资源,实现地形级实景三维全覆盖和3000平方千米城市级实景三维覆盖。
3.探索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按照“群众满意、耕地改良、粮食增产、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和生态环境改善”要求,探索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空间整治规划新体系,起草完成《宁波市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自然资源部,有望成为全国第一个开展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试点的城市。
4.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健全执法督察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围绕“遏制新增、消除存量”的目标,推动自然资源执法“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全力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加快推进违建别墅整治整改和“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开展“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大检查”“‘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等各专项督查行动,加大日常执法力度,落实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系统完整、应划尽划”的原则,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全市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公里,其中陆地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公里,锚固生态空间格局,确保生态格局更完整、生态功能有提升、生态管控可实施。经过前期“二上二下”,评估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月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审查,正待国务院审批。
1.开展“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先后完成两轮“三区三线”试划,做好第三轮“三区三线”试划准备工作,在市域层面探索统筹协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重叠、交叉和矛盾冲突问题。结合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整体谋划新时代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对原《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划定的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和优化,探索一般生态空间内的建设行为分类处置和分级管控机制。
2.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整合优化方案框架,推进保护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修编工作,完成4处森林公园、2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处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调整。推进名山公园,弥勒圣坛、溪口民国风情街、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商量岗)等项目建设。三十六湾村获评省级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示范村称号。
3.推进海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北仑区梅山蓝色海湾项目获中央资金支持1亿元,将打造成为“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近海海域污染治理浙江范例、海洋生态修复全国样板。推进镇海、余姚和杭州湾等3个区片历史围填海生态修复,计划至2023年完成投资25亿元,主要开展湿地修复1613公顷、绿地水域生态空间建设1074公顷、沿海防护林(带)建设99公顷、渔业资源增殖放流1.77亿尾(粒)、生态海堤(廊道)建设9.6公里。
4.开展废弃矿山治理。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实体运作、挂图作战。今年以来,向有关区县(市)政府发出废弃矿山治理整改函11份,完成废弃矿山治理26处,治理废弃矿地约2670亩。
5.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出台《宁波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林长制管理体系。全市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造林3.5万亩,创建“一村万树”20个,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03万亩。
2021年,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成效明显,但距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过渡期内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有所欠缺。原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于2020年底到期,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尚在编制中,虽然部省均出台了过渡期规划管理的相关文件,但具体规划实施项目审批上还缺乏有效的法定规划支撑。
二是用地指标和要素保障压力比较突出。国家下达建设用地指标逐年递减,土地后备资源不足,资源要素瓶颈突出,亟待科学统筹有效突破。
三是空间规划和全域整治面临政策障碍。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规模等主要约束性指标尚未明确,“三区三线”等核心管控政策和规则还不明朗,国土空间治理的底图底数仍需夯实。
四是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形势依然严峻。政府项目违法比例偏高,程序性、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生态保护修复过多关注景观功能,安全功能、生态功能有待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有待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质量仍需提升。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冲刺之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三区三线”划定落地落实,修改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形成“1+3”成果体系。结合市县功能定位,加强对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与衔接,统筹全域全要素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区域、重大功能平台的市级统筹力和执行力,确保市级以上重大平台和重点项目保障落实。健全完善规划的传导机制,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与控制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核心管控要求传导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构建规划编制项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组织2021年度城市体检评估。
(二)坚持量质并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制措施,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实行年度“进出平衡”。稳妥推进耕地“非农化”整治。严格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市级联合审查。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全域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构建覆盖全域、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耕地保护监管网络。
(三)坚持节约集约,推进资源高效利用。继续实施差别化的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机制,构建存量盘活“倒逼机制”,促进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完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编制低效用地再开发十四五专项规划。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市级统筹模式下经营性用地出让标准、流程和规范。推进历史围填海合理利用和生态修复。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合理制定年度采矿权出让计划,促进砂石保供、价稳、健康有序发展。严格执行林地定额和占补平衡管理。
(四)坚持数字赋能,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推进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迭代升级,推进时空信息云平台二期建设。加快推进保好耕地一件事场景“一本四保”总集成。推进省“数字国土空间”首批试点象山“码上有地”多跨场景建设,动态掌握土地要素。建设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智治集成应用,谋划建设主线场景和专项场景。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评估及验收,打造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统一数据底板和统一管理体系,全面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途管制、开发利用、执法督察等各类业务应用。